当前位置:首页>武乡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检查计划>乡镇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13766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
发文机关:贾豁乡人民政府 | 主 题 词: |
标 题:贾豁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5-06-03 |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减少对企业政策生产经营的干扰,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现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一、执法主体
1、执法机关:贾豁乡人民政府
2、实施机构:贾豁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涉及行政执法内容的法律法规。
三、检查对象
辖区所有企业。
四、检查时间、频次
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原则上每季度对乡域企业执法检查一次,以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运行为前提,具体可根据企业实际灵活确定检查时间。
五、检查方式
对非重点领域企业可采取抽样调查方式,使用电话访问与实地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对重点领域企业单位及其他主体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并查阅相关资料,确保行政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六、检查任务
1、检查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督促重点企业修订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现企业安全生产链条式、全方位、无死角管理。
2、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督促企业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职责。
3、检查企业消防安全情况,督促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并采取防火相关措施。
七、检查标准
1、依法执法:行政执法检查必须依法进行,检查依据必须是已经公布的法律法规,确保检查行为本身不违反法律规定。
2、公正执法:检查过程应当公正无私,避免任何可能影响检查结果公正性的因素。检查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文明执法:执法检查过程中必须文明执法,不得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不得侮辱、诽谤当事人。
4、服务群众:执法检查过程中必须服务群众,及时解决当事人的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