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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12405224/2020-22383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
发文机关: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 | 主 题 词: |
标 题: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2020年上半年环境行政处罚公开 | |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日期:2020-07-09 |
为积极响应新《环保法》关于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有关规定,加强公众对政府和排污单位的督促。现将环境违法行政处罚信息在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序号 |
市县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立案日期 |
作出处罚单位 |
处罚决定书 |
实征金额(万元) |
处罚种类 |
执行情况 |
备注 |
1 |
武乡县 |
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 |
该公司污水处理站矿井水出水化学需氧量2019年12月6日、12月7日日均值超标,12月6日超标值为24.71,超标倍数为0.24倍;12月7日超标值为20.35,超标倍数为0.02倍。经现场核实,该公司由于运维人员更换银试剂后未及时标定,与原厂试剂发生污染,试剂有发黑现象,导致设备从2019年11月28日—12月8日数据出现间歇性测量异常。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二项 |
2020/1/3 |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 |
武环罚字〔2020〕1号 |
6 |
罚款 |
已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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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武乡县 |
武乡县绿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水出水总磷2020年2月11日日均值超标,超标值为4.29,超标倍数为1.145倍。经现场核实,你公司于1月20日20点停止生产,2月11日8点复产。2月10日清理排水渠、巴氏槽等附着物,导致2月11日正常生产时在线数据超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
2020/2/19 |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 |
武环罚字〔2020〕2号 |
10 |
罚款 |
已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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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武乡县 |
吉林省晨曦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2020年3月27日,中铁十二局太焦铺轨项目部租赁的该公司建设高铁运输物料的机车准备加油时制动失灵,脱轨后滑入基地外农户土地,油箱划破部分柴油泄漏周边农田。该公司未及时公开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等环境信息,私自与土地使用者协议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
2020/5/9 |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 |
武环罚字〔2020〕3号 |
1 |
罚款 |
已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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