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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1236931-5/2020-02573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
| 发文机关:武乡县人民政府 | 主 题 词: |
| 标 题:解读:武乡县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0-12-01 |
原文: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乡县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都署,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20〕67号)和《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的通知》(长政办发电〔2020〕51号)精神,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全面摸排全县彩钢板建筑安全状况,县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印发了《武乡县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武政办发〔2020〕7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
为深刻汲取太原市台邰山冰雕馆“10. 1"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彩钢板建筑火灾多发势头,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三零”单位创建工作,集中开展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建筑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全力预防和减少亡人火灾事故,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武乡县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县所有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夹芯层或复合保温层的彩钢板建(构)筑物。
(二)整治重点
1.用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彩钢夹芯板和彩钢板复合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2.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内部的彩钢夹芯板和彩钢板复合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3.用于生产、加工场所和库房的彩钢夹芯板和彩钢板复合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4.用于居民自住、自用的非经营类彩钢夹芯板和彩钢板复合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5.上述场所以外的使用彩钢夹芯板和彩钢板复合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
各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内所有彩钢板建筑进行一次拉网式摸排,建立档案,全面摸清本地、本行业彩钢板建筑底数和基本情况,同时开展全面整治工作。对存在问题、隐患的单位能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不能整改的一律关停,用足用全一切法律手段,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行整改,决不姑息纵容,坚决预防和遏制彩钢板建筑火灾多发势头。
三、解读机关
《武乡县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由起草单位武乡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