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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1236931-5/2020-02553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
| 发文机关:武乡县人民政府 | 主 题 词: |
| 标 题:解读:武乡县开展2020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0-12-03 |
一、出台背景
粮食安全是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石,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就保障粮食安全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粮食安全责任制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一基本制度,是新形势下落实粮食安全责任,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粮食安全责任意识,巩固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夯实粮食安全基础是保障民主的基本任务,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物质保障。按照市粮食安全考核要求,制定本方案。
二、政策依据
《关于认真开展2020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长粮安考核字〔2020〕6号)
三、主要内容
文件共五方面内容,从自查评分、部门抽查、评价标准、综合评价、考核通报等方面对全县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进行详细安排。
(一)自查评分。要求全面客观反映考核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情况,总结成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二)部门抽查。领导小组根据各牵头部门的自评报告和部门评审意见,确定抽查对象,组成联合抽查小组进行实地考核,并形成抽查考核报告。
(三)评价标准。对县委、县政府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年度考核任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评为优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的,评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的,评为合格;60分以下的,评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四)综合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部门自查评分和部门抽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提出考核等次和考核结果运用建议报县安领导小组审议。
(五)考核通报。考核结果经县政府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向各部门及单位通报,同时,作为对各部门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