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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12405072/2019-1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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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武乡县人民政府 主 题 词
标 题解读:武乡县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个办法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19-12-02

解读:武乡县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个办法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一、出台背景 

  为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对行政执法全过程信息的记录、保存、管理和使用,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规范行政执法机关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征集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武乡县司法局起草了《武乡县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武乡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武乡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二、制定三个《办法》的必要性 

  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对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三个《办法》的制定依据 

  《山西省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19】22号)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2019)20号 

  《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乡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发〔2019〕27号)和《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 

  四、三个办法的内容简介 

  1、《武乡县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长治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 

  《武乡县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共六章27条,第一章总则1-6条明确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目的,适用范围、职能部门等。第二章公示载体7-9条,明确了行政执法公示“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公开的形式等。第三章公示内容10-15条,明确了确认主体、和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信息等。第四章公示程序16-22条明确了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开的时限、年报制度、更新信息等。第五章23-24条明确了司法行政部门制定考核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并将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体系及违法公示办法处罚措施。 

  2、《武乡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的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山西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长治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 

  3、《武乡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共8章48条。第一章总则1-11条,明确了制定依据,适用范围、记录形式、原则、文本格式、组织领导等。第二章程序启动的记录12-14条,明确了启动方式、形式。第三章调查与取证的记录,15条-25条明确了调查取证中应进行的程序。第四章审查与决定的记录26-28条明确了作出审查与决定的要求、法定格式、简易程序记录的内容。第五章送达与执行的记录29-32条明确了送达的方式、当事人不履行行政执法决定的后果等。第六章33-42条明确了行政执法形成的文字和音像使用方式和管理事项。第七章监督与责任43-45条明确了考核制度、违犯办法的责任承担方式。第八章附则受委托组织适用、各行政执法机关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制度及施行时间。 

  4、《武乡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制定依据:《山西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长治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武乡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共5章30条。第一章总则,包括第1至6条,主要明确了制定《办法》的目的、依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定义、遵循的原则、以及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第二章审核机制,包括第7至8条,主要明确了明确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审核主体。第三章审核程序,包括第9至22条,主要明确了明确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审核范围、送审材料、审核期限、审核程序、审核内容、审核的环节及其他具体要求。第四章监督与责任,包括第23至27条,主要明确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监督机关、第一责任人及责任追究相关情形。第五章附则,包括第28至29条,主要明确了受委托实施行政执法的组织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适用本《办法》及施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