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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
发文机关: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 | 主 题 词: |
标 题: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关于山西新村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4-09-20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西新村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5-6389602(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办公室)
联 系 人:安晓艳
电子邮箱:wxxhjbhj@163.com
通讯地址:武乡县太行街219号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 影响 评价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西新村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
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洪水镇新村 |
山西新村煤业有限公司 |
山西嘉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位于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洪水镇新村,山西新村煤业有限公司主工业场地,不新增占地2024年6月21日,武乡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本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406-140429-89-02-616026。项目总投资10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95万元。本次建设规模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20m3/h(扩建),工艺流程为格栅→调节→厌氧→缺氧→好氧→MBR反应→消毒处理;矿井水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能力为90~120m3/h,工艺流程为调节→沉淀→反应→过滤,新增深度处理,深度处理规模为40~44m3/h,处理工艺为超滤+反渗透工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矿井水污水处理站内新增2座共112.5m3的斜板沉淀池、2座15m3的反应池、1座114m3的反渗透产水池、1座108m3的超滤产水池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站内新增1座39.6m3的厌氧池、1座39.6m3的缺氧池、1座124.2m3的好氧池、1座101.7m3的好氧膜池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
环保工程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六个100%”要求。运营期生活污水处理站设备为室外地埋式,地面建设绿化带。处理后NH3、H2S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标准限值。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和生活废水用于洒水降尘。运营期生活污水通过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抑尘、绿化,剩余部分全部井下回用;锅炉软化及排污水、矿井水通过矿井水处理站预处理满足《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的水质标准后部分回用井下洒水,其余通过超滤+反渗透工艺处理达到《关于印发长治市大气和水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的通知》(长政办规〔2023〕1号)附件10矿井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管控要求后排放至蟠洪河。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序。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等措施。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运营期矿井水处理站煤泥晾干后掺入原煤;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堆肥农用;项目依托现有的危废贮存间,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贮存和管理,定期交有资质单位统一进行处理。 (五)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调节池、中间水池及污泥池、沉淀池、反应池、格栅井、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好氧膜池为重点防渗区;清水池、反渗透产水池、超滤产水池为一般防渗区;综合车间、道路为简单防渗区。 (六)环境管理与监测: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配备必要的环境管理人员,按要求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加强厂区绿化工作,做好日常环保监管工作,确保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