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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4-33467 | |
发文字号:武编发〔2024〕6号 | 发文时间: |
发文机关:中共武乡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 主 题 词: |
标 题:关于印发《武乡县“属地管理”事项 责任清单》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4-07-04 |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厘清县乡(镇)职责关系,规范属地责任事项,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武乡县“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已经2024年5月21日县委第18次常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清单管理制度。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加强《“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乡镇权责清单》《乡镇执法事项清单》管理,严格清单外事项准入,各职能部门不得以部门、临时机构、专项机制、工作专班等名义擅自将已明确由其承担的职责任务交由乡镇办理,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要健全完善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省级以上政策文件及基层工作实际等调整完善清单内容。对确需调整的,由县级职能部门或乡镇向机构编制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调整的具体事项、内容、主要依据及理由,按清单编制审定程序调整实施。
二、强化清单运用,推动责任落实。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抓好《“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的执行和落实,强化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依法规范属地管理的理念,自觉运用清单,严格执行清单,确保县级职能部门和乡镇依单履职,各尽其责。要建立健全县、乡(镇)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县级职能部门和乡镇工作运行不畅、推诿扯皮等问题。确保县乡形成责任清晰、权责明确的运行机制。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