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 引 号:000014349/2024-24587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
发文机关:武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主 题 词: |
标 题:关于废止《武乡县支持再生资源(金属类)综合利用行业发展奖励措施的通知》的公示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4-05-22 |
我县印发的《武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乡县支持再生资源(金属类)综合利用行业发展奖励措施的通知》(武政发〔2023〕20号)文件因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二款相关规定,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县政府《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武政办函〔2024〕9号),已于2024年5月20日印发,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武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乡县支持再生资源(金属类)综合利用行业发展奖励措施的通知》(武政发〔2023〕20号)废止。
特予以公示。
武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