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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405566/2018-00889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
| 发文机关:武乡县林业局 | 主题词: |
| 标题:武乡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 | |
| 主题分类:林业 | 发布日期: |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透明度,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开展,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顺利施行,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发布,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政府信息,是指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包括主动公开的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和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执行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实施;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我局指定由局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发布工作。
四、信息公开发布应坚持以下原则。
1、真实可靠原则。行政机关所发布的信息应全面、真实、可靠;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2、及时准确原则。及时更新新闻、政策、法规等信息,确保信息的实效性,及时撤换已不执行的政策法规条文,避免对群众产生误导。
3、服务群众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禁发布与政府和公众无关的虚假、无效、过时信息;不允许在政府网的信息公告等公开栏目当中发布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广告宣传等非公共性信息。
4、公正、公平、便民原则。充分利用各种便民利民的公开发布形式,主动公开发布应当让公众知晓的各类信息;并积极从静态地公开向动态地公开,从办事结果的公开向办事过程的公开,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和群众。
五、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
(一)工作职责。包括局机关和各股室及局属单位的机构职能、管理职责、管理权限以及调整变动情况等。
(二)林业政策法规。包括国家和省颁布的与林业工作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根据国家、省和市的政策法规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等。
(三)林业信息。包括林业发展规划、林业工作要点、林业科普信息等。
(四)行政许可事项。包括行政许可的政策依据、范围、权限以及行政许可事项、条件、标准、程序、期限等。
(五)机关公文。包括不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等。
(六)办事指南。包括办事程序、办事要求、办事时限、办事结果等。
(七)纪律监督。包括工作守则、办事纪律、监督部门、监督电话等。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事项。
六、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形式。
(一)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二)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以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
(三)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
法律、法规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形式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属于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局机关应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在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自身需要向局机关提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按照《条例》规定办理。
九、本制度由县林业局负责解释。
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