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二、项目编码:

三、事项类型:社会保险服务

四、事项简述: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五、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三十二条:待遇领取人员自死亡次月 起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村(居)协办员应于每月初将上月死亡人员名单通过乡镇(街道)事务所上报至县社保机构。县社保机构对死亡人员进行暂停发放处理,待死亡人员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对死亡人员进行养老保险关系注销。

六、前提条件: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死亡,或者参保缴费人员在缴费期间死亡。

、领取条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自死亡之月起发放连续5个月的养老金作为丧葬费;缴费期间死亡的,所缴养老保险费和政府补贴继承给继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

七、办理材料:死亡证明(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村党支部、社区开具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与死亡参保人的关系证明、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身份证明和领取待遇的银行卡等的复印件。

八、办理方式即时受理

九、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十、结果送达方式及时限:15日工作日送达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免收费

十二、办事时间: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三、办理机构及地点:武乡县社保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窗口(武乡县政务大厅二楼   

十四、咨询查询途径:0355-6380012

十五、监督投诉渠道:0355-639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