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武乡县人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政府组成部门>武乡县民政局>公开内容>殡葬领域信息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号:000014349/2026-13606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6-23 |
| 发文机关:公开内容 | 主题词: |
| 标题:关于社会殡葬服务主体实行备案管理的公告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6-06-23 |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殡葬服务市场秩序,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提升殡葬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全县殡葬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本辖区开展社会殡葬服务主体实行备案管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在武乡县行政区域内,从事殡葬服务代理、殡葬用品销售、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殡葬服务活动的民间殡葬各类组织及个体从业者(包括个体工商户、中介机构等),均纳入本次备案管理范围。
二、备案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即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7月7日)向武乡县民政局申请备案。新从事殡葬服务的组织和个人,应在从业之日起15日内完成备案。
三、备案内容
(一)组织备案需提交材料
1.《武乡县社会殡葬服务主体(组织)备案登记表》(附件1);
2.营业执照或依法取得的相应资格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从业人员资质复印件、联系方式;
4.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从业人员基本信息;
5.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及收费标准。
(二)个人备案需提交材料
1.《武乡县社会殡葬服务主体(个人)备案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及收费标准。
(特别提示:经营内容不得使用“殡葬一条龙”或类似笼统表述。《殡葬管理条例》规定,遗体接运、存放、防腐、整容、火化服务,由殡仪馆专门负责提供)
四、备案流程
1.申请提交:符合备案条件的组织或个人请到长治市武乡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提交备案材料;
2.材料审核:民政部门对提交材料进行完整性、合规性审核,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内容;
3.登记备案:审核通过后,备案材料存档并予以备案登记。
五、备案地点及联系方式
1.备案地址:武乡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2.联系电话:0355-6382413
六、备案要求
1.备案主体需如实提交备案材料,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2.备案后需严格按照备案内容及相关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变更备案事项。
3.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需明码标价,主动接受群众与相关部门监督。
4.备案有效期:殡葬服务组织备案有效期为3年,个人备案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届满后仍需继续从事服务的,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申请延续备案;逾期未申请的,备案自动失效。
七、监督与投诉
广大群众在办理丧事时,要主动选择已备案的殡葬服务组织或个人,如发现未备案主体从事经营性殡葬服务活动,或备案主体存在违规经营行为,可拨打监督电话0355-6382413投诉举报。
附件:1.武乡县社会殡葬服务主体(组织)备案登记表
2.武乡县社会殡葬服务主体(个人)备案登记表
武乡县民政局
2026年6月22日
附件1
武乡县社会殡葬服务主体(组织)备案登记表
|
备案号: |
|||
|
一、组织基本信息 | |||
|
组织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经营场所 |
口自有 口租赁 |
成立时间 |
年 月 日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
身份证号码 |
电子邮箱 |
||
|
经营性质 |
口个体工商户 口企业 口其他服务组织 | ||
|
经营场所地址(需详细到门牌号) |
|||
|
二、从业服务信息 | |||
|
从业人员总数 |
人 |
是否有专业资质 |
口是 口否 |
|
服务项目及 |
(可另附页,需明确标注项目名称、计价单位、收费金额) | ||
|
经营范围 |
按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填写 | ||
|
三、合规经营承诺 | |||
|
本人及组织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殡葬管理条例》及国家、省、市、县殡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诚信守法经营,明码标价、规范服务,绝不违规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诱导大操大办、倒卖逝者及家属信息,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大操大办陋习,主动接受民政及相关部门监督管理,如有违反,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 |||
|
法人/负责人签字: |
组织盖章: | ||
|
四、审核备案意见 | |||
| 材料审核情况: |
口材料齐全,符合备案要求 口材料不全,需补正: | ||
|
审核人签字 |
备案部门盖章 |
||
|
备案时间 |
年 月 日 |
备注 |
|
附件2
武乡县社会殡葬服务主体(个人)备案登记表
|
备案号: |
|||
|
一、个人基本信息 | |||
|
姓 名 |
性 别 |
口男 □女 |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
户籍地址 |
|||
|
经营场所地址 |
|||
|
从业类别 |
口自由从业者 口服务团队成员 口其他 | ||
| 是否办理
营业执照 |
口是 口否 |
营业执照编号 | |
|
二、从业服务信息 | |||
|
经营范围 |
按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填写 | ||
|
服务项目及 |
(可另附页,需明确标注项目名称、计价单位、收费金额) | ||
|
从业年限 |
年 |
有无相关资质 |
口有 口无 |
|
三、合规从业承诺 | |||
|
本人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殡葬管理条例》及国家、省、市、县殡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诚信守法从业,明码标价、规范服务,绝不违规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诱导大操大办、倒卖逝者及家属信息,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大操大办陋习,主动接受民政及相关部门监督管理,如有违反,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 |||
|
本人签字: |
盖章或按手印处 | ||
|
四、审核备案意见 | |||
| 材料审核情况: |
口材料齐全,符合备案要求 口材料不全,需补正: | ||
|
审核人签字 |
备案部门盖章 | ||
|
备案时间 |
年 月 日 |
备注 |
|
附件3
备案通知书
(个人/单位):
你(单位)提交的备案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申请,符合规定要求,予以备案。
请严格按照备案内容及相关规定开展经营、活动或相关工作,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要求,接受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不得擅自变更备案事项,如需变更、终止,应另履行备案手续。
备案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