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有关精神,为完善幼儿园过程监管,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强化对幼儿园办园行为、保教水平等方面的动态管理,不断提高学前教育办学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现通知如下:

一、备案公示内容

(一)幼儿园的基本情况:包括幼儿园法定名称、幼儿园负责人姓名、幼儿园的详细地址等情况。

(二)幼儿园的收费情况:幼儿园的保育教育收费标准。

二、适用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

三、备案与公示流程

(一)幼儿园按要求将需要公示基本信息提交县教育局备案。

(二)教育行政部门对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确保真实有效。

(三)经审核无误后,教育行政部门在官方网站公示幼儿园的基本信息。

(四)幼儿园也需在园所外醒目位置设置信息栏,将备案信息对外公示,有条件的也可通过官方渠道线上公示。

四、信息更新

幼儿园备案公示信息如发生变化,要及时向县教育主管部门重新报备,并在相关平台及时修正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附件:武乡县幼儿园基本信息

武乡县教育局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