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6-12212
- 成文时间:2026年06月03日
- 发布机构:武乡县教育局
-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03日
- 发文字号:
- 主 题 词:
武乡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县校外培训机构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校外培训机构:
为全面规范我县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强化监督管理,切实落实“双减”工作要求,促进校外培训市场健康、有序、规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及省、市、县相关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全县校外培训机构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全县已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及相应登记证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营业执照)的合法校外培训机构。
二、年检内容
严格按照《武乡县校外培训机构年检评分表》开展全面检查,重点包括:
1.办学资质:章程管理、证照齐全有效、风险保证金缴纳、安全消防卫生达标、从业人员信用与无犯罪记录等。
2.领导机构:决策机构设置、管理人员分工、内部规章制度建设。
3.办学条件:校舍安全与生均面积、租赁合规、一证一点、教学设备、资金投入、为学员购买机构责任险。
4.队伍建设:劳动合同与社保、教师持证上岗、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兼职。
5.财务管理:财务制度、监管平台与专用账户、收费公示、预收费管控、无乱收费。
6.教育教学:招生简章备案、办学内容合规、教材规范、无虚假宣传、无强迫培训、办学口碑。
三、年检结果评定
总分100分:
60分以下:年检不通过
60—79分:年检暂缓通过
80—89分:年检通过
90分及以上:年检优秀
四、报送材料
1.2025年度年检自查自评报告
2.《武乡县校外培训机构年检评分表》(自评打分)
3.办学许可证、登记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风险保证金缴纳凭证、消防/安全/卫生达标材料
5.法人及负责人信用报告、全体从业人员无犯罪记录与资质证明
6.年度财务报表、专用账户及监管平台使用证明、收费公示材料
7.校舍租赁协议、场地安全证明、学员保险凭证
8.教师资质、劳动合同、健康证等材料
9.招生简章备案、教材使用、办学特色等佐证材料
凡提交的材料需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装订,加盖公章于2026年6月12日前交教育局基教股,材料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年检。
五、时间安排
1.自查阶段:2026年6月1日—6月6日
2.材料报送:2026年6月10日—6月12日
3.现场检查:2026年6月15日—6月17日
4.结果公示:2026年6月下旬
六、工作要求
1.各机构高度重视,如实填报、完整备料,严禁弄虚作假。
2.暂缓通过机构须按期整改并申请复核;不合格机构暂停办学,整改仍不达标依法吊销证照。
3.逾期未报送、不配合年检,视为年检不合格。
武乡县教育局
2026年6月1日
附件:
武乡县教育局校外培训机构年检评分表
机构名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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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内容 |
评价体系 |
检查组评分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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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资质(15) |
1.按照章程进行管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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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学许可证》(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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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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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要求交付风险保证金(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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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安全、消防、卫生达标(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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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举办者、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行政主要负责人社会信用报告,全体从业人员诚实守信和无犯罪记录(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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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机构(10分) |
1.培训中心设有董事会、理事会或决策机构,领导班子健全,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合理;(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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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人员职责明确,运转正常;(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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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规章制度健全,有章可循。(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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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内容 |
评价体系 |
检查组评分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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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条件(25分) |
1.培训中心有稳定、安全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标准校舍,校舍、设备设施无安全隐患。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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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租赁的校舍必须办理合法的租赁手续,租赁期不少于三年;(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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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办学地点必须与办学许可证上的地点一致,做到一证一点;(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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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与办学相适应的教学设备设施;(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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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每年有一定的资金投入,改善办学条件;(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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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为学员购买机构责任险。(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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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15分) |
1. 严格执行新《劳动合同法》,依法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保险和健康证;(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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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与所设专业相适应的合格教师队伍(有教师资格证);(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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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学校在职教师在培训中心任教。(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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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内容 |
评价体系 |
检查组评分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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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13分) |
1. 培训中心严格执行国家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每年年检时,向相关部门报送年度财务报表。(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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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培训机构在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接受监管,银行设立专用账户,并使用正常。培训机构全面使用《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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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培训中心收费项目和价格按要求并公示,按照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5000元,无乱收费行为。(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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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22分) |
1.招生简章和广告报教育局备案,无虚假广告发布;(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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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批准办学内容办学,未擅自超出办学内容,培训质量达到要求;(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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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培训中心严禁使用非法出版物;(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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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价高质低现象;(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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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无培训机构与学校、教师合作强迫学生培训现象;(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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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办学有特色,得到社会广泛赞誉。(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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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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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总分60分以下年检不通过,60-79分年检暂缓通过,80-89分年检通过,90分以上为优秀。

晋公网安备 140429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