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加强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生鲜灯”规范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展食用农产品“生鲜灯”专项治理行动。

目前,生鲜灯的使用已成普遍现象,其功能就是能够让生鲜看起来“够新鲜”。但是,在特殊光源生鲜灯的特殊“美颜”下,肉类、蔬菜、水果等食用农产品颜色会产生变化,很容易干扰消费者对于食用农产品新鲜度的判断,存在误导、诱骗消费者的行为。

在专项治理行动中,我局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对“生鲜灯”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全县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等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营造更加透明和公正的消费环境。在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开展禁止使用食用农产品“生鲜灯”的宣传,提高公众知晓率,正确引导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认识到不合规“生鲜灯”的危害性和违法性。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宣传力度,不定期开展“回头看”行动,筑牢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