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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09815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4-18 |
| 发文机关:武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主题词: |
| 标题:武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制度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5-04-18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国家、省、市、县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安排和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对运行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属于不予公开以外的信息均向社会公开。
二、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概况信息类:局机关总体情况的概要介绍;内设机构、下属单位设置情况;局机关领导基本情况;机构新增、调整和变更等。
2、工作动态类:重要会议、日常工作、通知通告公示、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等。
3、决策信息类:重大决策、重要工作及相关政策。
4、法规文件类:即与退役军人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
5、其它信息类: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相关政策。
三、不予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发布涉及下列内容的不予向社会公布:
1、国家秘密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工作秘密;
2、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
3、依法受到保护的个人隐私;
4、正在调查、讨论、审议过程中的政府信息公开后可能影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只限于在政府机关内部公开的事项;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向社会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
四、实行信息公开责任制
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人,审核、把关本单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在不泄密的情况下,确保本单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都能及时、准确地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