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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6-09753
发文字号武教发〔2026〕19号 发文时间
发文机关武乡县教育局 主 题 词
标 题武乡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6—2027年度全县公办幼儿园年检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6-05-06

武乡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6—2027年度全县公办幼儿园年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幼儿园: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保教行为提高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的通知》《长治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公办幼儿园年检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办幼儿园的管理,切实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促进幼儿园健康发展,决定对全县公办幼儿园开展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全县所有登记注册的公办幼儿园

二、年检时间

每年5至6月份

三、年检内容

1.依法办园:依法取得办园资质,执行有关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情况等;

2.办园条件:园舍条件、设施设备、人员配备、教玩具配备情况等;

3.保教工作:保教工作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促进幼儿健康成长等;

4.队伍建设:园长、教师任职资格与学历、园长履职、教师成长情况等;

5.组织管理:幼儿园管理机构设置、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等;

6.财务管理:财务管理和资产使用管理等;

7.办园行为:招生、班容量、落实法规情况等;

8.安全保障:保安配备、校舍安全、食品安全、消防管理情况等。

四、年检方式

主要采取听、看、查、问的方式进行。

一听:听园长对全园工作的汇报,内容包括:园舍条件的改善情况,师资配备情况,幼儿园内部管理、保教工作、幼小衔接实施情况,《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贯彻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

二看:看幼儿园内部环境创设情况;区域活动创设、幼儿发展及养成教育情况;幼儿园保育教育情况;幼儿园设施设备配备及使用情况,幼小衔接开展情况。

三查:查幼儿园各类档案、教学资料、师资配备情况(资格证书、学历、专业、任教年限、培训进修等);教职工体检及幼儿体检情况等。

四问:座谈了解教师的专业成长和幼儿一日保教活动情况等。

五、年检程序

(一)自查自评阶段(5月18日—5月22日)

各幼儿园根据《武乡县公办幼儿园年检评分表》(见附件1)对幼儿园上学年度办园情况进行自查、自评,认真撰写自查报告并填写《武乡县公办幼儿园年检登记表》(见附件2)。5月18日前,由学区进行初评,填写《武乡县公办幼儿园年检登记表》中学区年检意见,并统一向县教育局提交年度工作自查报告和年检登记表。提供的材料要加盖公章,对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二)实地查看阶段(5月25日—5月29日)

县教育局组织检查组对各公办幼儿园的办园指导思想、办学条件、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办园效益和办园行为等进行认真检查,并形成年检评价意见,在《武乡县公办幼儿园年检登记表》内签章确认。省级示范幼儿园得分85-100分、市级一类幼儿园得分80-100分,其他类别的幼儿得分75-100分即为年检合格;省级示范幼儿园得分60-84分、市级一类幼儿园得分60-79分,其他类别幼儿园得分60-74分即为基本合格;得分60以下即为不合格。

(三)公布年检结果阶段(6月1日—6月5日)

公示年检结果(“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六、年检要求

(一)年检中发现幼儿园存在以下情形的,一票否决,视为不合格:

1.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限期内不能整改到位;

2.幼儿园(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按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办园,有严重违背学前教育规律,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明显,虐待、体罚等严重损害幼儿身心的行为;

4.违反收费政策,不按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乱收费现象严重的;

5.年度检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二)对未按时提交材料的幼儿园不予年检,如因特殊原因需暂缓年检的,须向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推迟年检,但最迟不能超过半年。未按时向县级教育局提交暂缓年检申请,又不在规定期间按要求接受年检的幼儿园(班),年检结论定为“不合格”。

(三)对年检“基本合格”的幼儿园,给予一年整改期限。连续两年年检为“基本合格”的,做降低办园类别处理。对年检“不合格”的幼儿园,给予一年整改期限,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取消办园资格,由教育局收回登记注册证书。

(四)对拒绝年检、不接受年检处理决定的,取消其办园资格并向社会公告。

武乡县教育局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