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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02346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4-01-08
发文机关涌泉乡 主题词
标题涌泉乡人民政府规范政务信息发布“三审”制度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4-01-08

涌泉乡人民政府规范政务信息发布“三审”制度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规范我乡政务信息发布和管理,推进政务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特制定政务信息“三审”制度。

一、明确“三审”责任

乡党委书记是政务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宣传委员是主要责任人,信息稿件编辑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规范“三审”流程

(一)初审。由信息稿件编辑人员负责,主要负责把好稿件的语言文字关,避免出现错字、病句等低级错误。

(二)复审。由宣传委员负责,主要负责把好新闻事实关,对稿件的发布依据、公文规范、发布价值进行审核,同时注意对字、词、句进行审核

(三)终审。由乡党委书记负责,主要负责把好政治导向关,对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判断,并决定是否上网发布。

终审通过后,由编辑人员按规定进行信息发布。

三、严肃“三审”纪律

1.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要求,凡涉及国家秘密、部门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暂不宜公开或正在酝酿处理当中的内部事项不得上网发布。

3.要严格遵守信息发布规范。发布内容不得涉及容易引起炒作的敏感内容。严禁公众号私用,通过官方账号参与网民争论,以个人名义发布雷人雷语等不当内容。

4.要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准发布。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