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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6-0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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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石北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北乡农村垃圾清运长效管理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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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北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北乡农村垃圾清运长效管理制度》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各行政村:

  经乡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同意,现将《石北乡农村垃圾清运长效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北乡农村垃圾清运长效管理制度

  

  1、清运范围:村内农户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

  2、要求必须坚持日产日清的原则。做到道路垃圾日日清,垃圾池隔天清,垃圾池周围三米内无暴露垃圾。运送途中不飞扬、撒漏。按指定地点倒垃圾,并保证倒垃圾场地平坦畅通。

  3、发现垃圾池不及时清运,超过半池以上,每次每池扣款5元(恶劣天气除外);乱堆放垃圾发现不及时清运的,每发现一次扣款5元(恶劣天气除外)。

  4、池内外不及时清扫干净,每池每次扣款5元。清运途中有飞扬、撒失垃圾,由保洁员负责清扫,发现不及时清扫扣除当天工资。

  5、由乡政府负责组织分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定期不定期入村督查,并填写督查记录,下发整改通知书,对限期内没有整改落实到位的,对该村负责人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