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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石北乡 | 主题词: |
标题:开展“以群众举报乡村干部腐败为切入点集中解决群众信访诉求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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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发[2015]6号
中共石北乡委员会
关于开展“以群众举报乡村干部腐败
为切入点集中解决群众信访诉求问题”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学习讨论落实活动总结大会暨“六权治本”推进会议精神,根据省、市、县《关于开展“以群众举报乡村干部腐败为切入点集中解决群众信访诉求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乡党委、政府决定,在全乡开展“以群众举报乡村干部腐败为切入点集中解决群众信访诉求问题”专项治理,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深入推进“六权治本”总体部署,把集中解决信访事项作为“六权治本”的重要内容,以乡村两级涉纪信访问题为切入点,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深入推进全乡“1235”经济发展战略,促进村民脱贫致富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1、以乡、村为主体,乡、村分级负责,分级化解。
2、乡领导按照所包片、村和分管领域进行包案。信访案件按包保责任制和问题性质同时交办村干部和分管领导,双向联动,合力推动问题解决。
3、对非正常上访案件,实行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公安部门主要领导“三包案”,强化责任落实。
4、涉纪问题转送同级纪检机关,涉法涉诉问题转送同级综治办,普通问题逐级交办,分类指导,7月31日前限期解决。
三、治理重点
1、反映乡村干部涉纪问题的信访事项;
2、中央交办进京非正常上访事项;
3、2015年一季度进京非正常上访事项;
4、到省委、省政府门前、市委、市政府门前以及县委、县政府门前非正常上访事项;
5、2014年度和2015年一季度未办结的信访事项。
四、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治理,要达到以下预期目标效果。
1、乡村涉纪信访事项做到件件有结果、有反馈;
2、中央交办非正常上访事项和2015年一季度进京非正常上访事项化解率要达到85%以上,稳控率要达到100%;
3、2015年一季度到省委、省政府门前和市委、市政府门前以及县委、县政府门前非正常上访事项化解率要达到90%以上;
4、2014年度和2015年一季度未办结信访事项化解率达到90%以上。
五、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从2015年5月25日开始,至8月25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清仓见底、集中交办(5月25日至5月30日)
对列入专项治理范围的信访事项,认真排查、集中梳理、弄清底数、分清类别,按照属地和问题性质进行划分,制定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分级办理、限期解决(5月31日至7月31日)
对交办的信访事项进行甄别核实,依照事权,逐案明确包案领导和责任人,并及时上报县级备案。
第一级:乡级办理(办理时间截止到7月5日)
一是针对村涉纪信访问题。乡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支持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调查后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按普通信访事项办理。
二是对中央交办进京非正常上访事项。乡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包案,严格落实“四包一”稳控措施,想方设法、千方百计推动问题解决,切实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将人员吸附在当地。
三是对进京和到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门前非正常上访事项。要根据问题性质、按照领导分工,明确乡级包案领导和具体责任落实,落实“四包一”措施,解决问题、教育稳控。
四是对一般信访事项。要明确具体责任领导和承办责任人,问题到岗、责任到人,依法按政策办理。同时,分管领导包村,推动问题解决。
五是对乡领导包案仍不能解决的,由乡党委会或政府会研究解决。
第二级:县级办理(办理时间截止到7月10日)
对乡党委会和政府会研究后仍不能解决的信访事项,乡级党委、政府上报县委、县政府,由县委、县政府明确县领导包案解决。
第三级:市级办理(办理时间截止到7月20日)
对于经县政府常务会或县委常委会无法解决的,和需市级协调的“三跨三分离”的信访事项,报市委、市政府解决。
第三阶段:逐级审核、检查验收(7月21日至8月10日)
1、对村级涉纪信访事项,以乡为单位将办理结果和向信访人反馈情况按程序报送,同时报县联席办。
2、对乡级涉纪信访事项,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将办理结果和向信访人反馈情况按程序报送,同时报县联席办。
3、对中央交办的进京非正常上访事项和省交办的进京非正常上访、到省委省政府门前、市委市政府门前以及县委、县政府门前上访事项,要形成《中央交办事项结案报告》、《省交办事项结案报告》或《市交办事项结案报告》,采取一案一报的方式,报县联席办验收。结案报告三方面内容必备:
?责任主体单位的信访事项处理报告;
?信访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息诉罢访的要有信访人亲笔书写的息诉罢访保证书;
?相关附件齐备。包括领导接访下访工作记载、面对面接待信访人工作记录、包案领导研究和会商的工作纪要、作出处理决定相关的法律、政策文件依据等。县联席办从程序上进行审查验收。
4、对2014年度和2015年一季度未办理的信访事项,按照上级信访事项办理程序要求,县联席办将集中在全国信访信息系统中办理报送。乡信访办形成《县交办事项结案报告》,采取一案一报的方式,报县联席办。
第四阶段:总结经验、完善机制(8月11日至25日)
乡信访办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报县委、县政府。同时,对专项治理中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提炼,形成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此次专项治理成立领导组和办公室
组 长:王跃忠 乡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温志刚 常务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副 组 长:连红伟 常务副乡长
李晓波 乡纪检书记
董小翠 副乡长、办公室主任
成 员:李建峰 党政秘书
安建军 办公室副主任
郝文宏 司法助理员
崔焕芬 综治办干事
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信访办,办公室主任由温志刚同志兼任。
1、乡村主要领导是本乡本村专项治理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专项治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对重点疑难案件要亲自包案。
2、分管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按照分工,包案化解分管领域的信访事项;
3、包案领导要坚持开门接访,逐案约见信访人,通过做工作谈心,找出解决问题的落脚点,达成共识。
4、要逐案剖析,逐案研究,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情况,采取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化解。
5、对每个信访事项都要逐案建立台账,责任落实要全程留痕,资料证据要有备可查,必须做到八个明确:
?信访人基本情况明确;
?信访人反映主要诉求明确;
?信访事项包案领导明确;
④信访事项具体负责人明确;
⑤信访事项处理过程明确;
⑥信访事项化解情况明确;
⑦信访事项后续措施明确;
⑧信访事项稳控情况明确。
(二)督查通报、推动落实。由乡政府牵头,抽调专人,成立督导组,分阶段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实地督导,对部分重点案件进行随机抽查。对案件进行通报,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研判形势,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三)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问责。乡党委要履行主体责任,一方面,要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深挖背后的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发现线索,移交乡纪检机关处理。另一方面,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推诿扯皮,造成信访事项解决不及时、不到位,影响整体任务完成的;对弄虚作假、搞虚假结案,造成恶劣影响的;对工作不到位、教育稳控不力,造成越级聚集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同时,乡综治办要综合运用诫勉谈话等综治手段,对解决信访问题不力的进行问责。
(四)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在推进专项治理的同时,要在基础工作上下功夫,控制信访数量,控新治旧,标本兼治。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就地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形成新的信访问题。
201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