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城镇
政府信息公开

故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故城镇人民政府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制定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如有调整,及时更新)。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单位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故城镇政府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故城镇故城村

联系电话:0355-6462012 

邮政编码:046499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8:00(工作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1、人民政府的机构职能和领导名单

2、政府规范性文件;

3、政务动态

4、政府工作报告;

5、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6、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7、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8、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他实施情况及其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

9人民政府重大会议报道;

1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11、其他服务事项

(二)编排体系:

具体参见《武乡县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样表》。

)公开方式

人民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武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wuxiang.gov.cn)和武乡小报、广播电视等载体和形式予以主动公开。

(二)公开时限

人民政府名义发布及以人民政府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行政机关联合发布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查阅场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政府办公室查阅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人民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还需要人民政府提供政府信息的,向人民政府信息工作机构提出申请。

(一)申请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故城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政府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355-6462012

(二)申请形式

申请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故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向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请领取,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书面提出申请

1)互联网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武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网(网址http://www.wuxiang.gov.cn)填写电子版《故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电子信箱即可。

2)通过信函、传真的形式提交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人民政府办公室当面提出申请,并填写《故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口头提出申请

原则上,申请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故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经申请人认可后生效。

(三)申请的要求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向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请提出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应当保证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

(四)申请的处理

1、受理的程序

故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收到《武乡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对于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将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武乡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述期限内。

2、申请的结果

1)申请的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将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下列答复:

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对不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咨询;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前述四种情况,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收到申请人书面申请的。将书面答复申请人。

四、监督和保障

(一)信息更正

申请人有证据证明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供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有权要求予以更正。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无权更正的,将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二)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1.上级行政机关:武乡县人民政府

举报电话:0355-6382403

传真号码:0355-6389123

通信地址:武乡县宝塔街7号

邮政编码:046300

电子邮箱:wxzfb2008@163.com

接待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举报电话:0355-6382403

传真号码:0355-6389123

通信地址:武乡县宝塔街7号

邮政编码:046300

电子邮箱:wxzfb2008@163.com

接待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故城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