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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788505185/2018-03409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
发文机关:武乡县集中供热中心 | 主题词: |
标题:武乡县供热中心信息公开发布制度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 |
第一条 为保障群众对供暖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实现本中心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保障安全供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供暖信息公开工作遵循下列原则:
(一)依法公开。信息公开工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进行。
(二)客观真实。公开的内容客观真实可信。
(三)全面公开。信息公开的内容除涉及保密规定及无公开价值的以外,逐步实现对社会、公众全面公开。
(四)注重实效。要从实际出发,讲究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五)方便用户有利监督。信息公开应当方便用户办事,便于用户知情,有利于公众监督。
第三条 供暖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以下目标:
(一)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二)加强监督制约机制,诚信建设成效显著。
(三)企业行为规范,依法行政水平提高。
(四)干部职工民主意识增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落实,公众对供暖工作满意度明显提高。
第四条 供暖信息公开实行工作责任制,供暖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信息公开的领导,其职责是:组织学习,制定方案,审核公开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开信息,协调解决供暖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问题,督促检查等。中心办公室负责供暖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事宜。
第五条 供暖信息公开的内容,除属于供暖安全以及涉及社会稳定事项的工作情况外,凡被社会和公众、企事业单位普遍关注的问题和监督管理的工作,经审核通过后,对外公开,公开内容要归档。包括下列内容:
(一)行政管理职能公开。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重点是供暖法律法规等政策。
(二)供暖信息公开。年度目标及工作计划,重大工程项目立项,年度工作目标的实施,完成情况和检查考评及奖惩结果。
(三)领导目标责任公开。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
第六条 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会议、媒体、发放宣传材料、信息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实行供暖工作信息公开。
第七条 供暖信息公开内容应定期更新,每季度至少一次,对时效性较强的内容应随时更新。
第八条 对用户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由办公室提出意见,报中心领导班子会议审核,可以公开的应予公开。
第九条 对涉及用户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公开后,注意收集用户意见和反应。对用户提出的合理建议,应当积极采纳;对用户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研究,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做出说明解释。
第十条 要加强对供暖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