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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23681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9-11 |
| 发文机关:武乡县气象局 | 主题词: |
| 标题:武乡县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5-09-11 |
第一条为保障群众对气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实现本局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廉洁从政、依法行政,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气象信息公开工作遵循下列原则:
(一)依法公开。信息公开工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进行。
(二)客观真实。公开的内容客观真实可信。
(三)全面公开。信息公开的内容除涉及保密规定及无公开价值的以外,逐步实现对社会、公众全面公开。
(四)注重实效。信息公开工作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讲求实效。
(五)方便公众、有利监督。信息公开应当方便公众办事,便于公众知情,有利于公众监督。
第三条气象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以下目标:
(一)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机关作风明显好转。
(二)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廉政建设成效显著。
(三)行政行为规范,依法行政水平提高。
(四)干部职工民主意识增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落实,公众对气象工作满意度明显提高。
第四条气象信息公开实行工作责任制,气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气象信息公开的领导,其职责是:组织学习,制定方案,审核公开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开信息,协调解决气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问题,督促检查等。局办公室负责气象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事宜。
第五条气象信息公开的内容,除属于国家秘密、国家安全以及涉及社会稳定事项的工作情况外,凡被社会和公众、企事业单位普遍关注的问题和监督管理的工作,经审核通过后,对外公开,公开内容要归档。包括下列内容:
(一)行政管理职能公开。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重点是当前机构改革、涉气象法律法规等政策。
(二)气象信息公开。年度目标及工作计划,重大工程项目立项,年度工作目标的实施,完成情况和检查考评及奖惩结果。
(三)财务公开。年度财政预决算及执行情况;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情况,大额度资金使用;上级气象或职能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及使用情况。
(四)领导目标责任公开。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
第六条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会议、媒体、发放宣传材料、固定信息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实行气象工作信息公开。
第七条气象信息公开内容应定期更新,每季度至少一次,对时效性较强的内容应随时更新。
第八条对公众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由局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局党组班子会议审核,可以公开的应予公开。
第九条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公开后,注意收集公众意见和反应。对公众提出的合理建议,应当积极采纳;对公众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研究,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做出说明解释。
第十条要加强对气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