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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1236931-5/2021-02677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
发文机关武乡县教育局 主 题 词
标 题长治市教育扶贫政策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1-01-12

长治市教育扶贫政策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一、学前教育

    1、资助对象:在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

    2、资助标准:资助面约占在园幼儿总数的15%,资助标准为1000元/生/年,建档立卡贫困儿童全覆盖。

    二、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

    1、“两免”对象: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

    2、“一补”对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学生覆盖面按寄宿生的23%测算,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全覆盖。

    3、政策标准:“两免”:免除学杂费、免费发放教科书。

    “一补”:给寄宿生发放生活补贴,标准为:小学生4元/人/天(1000元/生/学年)、初中生5元/人/天(1250元/生/学年)。寄宿生全年在校时间按250天计算。

    从2019年秋季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生均小学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按照国家基础标准50%的比例核定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所需经费分担方式与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一致。

    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1、资助对象: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学校学生。

    2、资助标准:由地方财政支付每生每天4元的营养餐补助,年底国家一次性给予每生每天2元的奖补(补助天数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按实际情况统计上报)。

    四、普通高中生减免学杂费

    1、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及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2、政策标准,免学杂费。

    3、申领程序:由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对受助学生予以认定,由学生在本校申请,学校审核认定上报后予以资助。

    五、国家普通高中助学金

    1、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政策标准:资助比例约占普通高中在校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全覆盖。

    六、中职(中专)教育免学费

    1、资助对象: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和技工学校全日制学历。

    2、政策标准: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全部免除学费(含三年制以上专业和艺术类专业的学生。)

    七、国家中高职教育助学

    1、国家中职助学金:全日制在校学生中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100%补助;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学生总数的15%享受补助。补助标准:平均2000元/生/学年。

    2、国家高职助学金: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持比例为学生总数的20%。补助标准:平均3000元/生/学年。

    八、雨露计划

    1、资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接受中职中技(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高等职(专)业教育(含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在校学生(包含在校期间顶岗实习)。

    2、政策标准:每生每年给予3000元的生活困难补助,实行应助尽助全覆盖。

    3、申领流程:学生通过“雨露计划”官网或者手机APP“雨露百事通”报名,由县扶贫办审核后发放资助金。

    九、教育扶贫--本科生资助

    1、资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中参加当年普通高考被录取,就读二本B类及以上本科院校的大学生。

    2、政策标准:每生一次性资助5000元。

    3、申领流程:本科大学生资助金由本人到县扶贫部门申请,资金由县扶贫部门发放。

    十、国家生源地助学货款

    1、资助对象:大学新生、在校大学生、研究生。

    2、政策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1.2万元,贷款时间不超过20年。

    3、申领流程:学生向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审核并签署合同后资助。

    十一、国家奖学金

    1、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2、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

    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十二、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从2012年起,对中西部地区启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的项目,用于解决学生家庭至录取学校间的路费及入校后短期生活费,省(区、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