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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4-07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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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武乡县商务中心
各企业、农村合作社等新型经济组织: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9〕58号)《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晋商建函〔2019〕438号)和《武乡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实施方案》(武政办发〔2020〕44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做好全县农村产品电商供应链打造,促进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农产品电商供应链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支持为农产品上行建设改造的产地预冷仓储中心、低温加工仓储配送中心、农产品加工中心。扶持特色产业,延长电商价值链和供应链。
(一) 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加强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在产地就近建设改造具有产后商品化处理功能的产地集配中心、冷库、产地仓等设施,配备产后清洗、加工、预冷、烘干、质检、分级、包装、冷藏等设备,补齐农产品供应链“最初一公里” 短板,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流通企业加强产地移动型、共享型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使用效率。
(二)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支持建立和推广现代冷链物流标准和技术;建设具有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农产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配备预冷、低温分拣加工、冷藏运输、温度监控等冷链设施设备,建立覆盖农产品优势产区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全程冷链物流体系。
(三)溯源检测设施建设。支持购置有关环境监测、影像采集、网络传输等设备,可通过条形码或二维码溯源、物联网等相应设施设备提供产品从源头到末端的完整原始数据或视频信息,建立起产地全程溯源的产品质量保障体系。
(四)提升标准化和品牌化水平。建立覆盖本地特色优势农产品种养加工、检验检测、质量分级、标识包装、冷链物流、批发零售等各环节,国标、地标、团标、企标有机结合的产业链标准体系和溯源体系,推动标准推广应用和产品质量保障,打造一批地域特色突出、产品特性鲜明的区域公用品牌和创建自有品牌,开展品牌推广,提升标准化、品牌化水平。
(五)产销对接及宣传推广。对举办或参加大型产销或展示展销活动给予适当补助,对委托第三方机构采集、制作农村产品影像、图文等用于农村产品上行的数据化宣传推介资料(数据包)给予适当补助。
(六)提升供应链末端销售网络建设。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代运营和分销体系建设。鼓励建设线下O2O体验销售中心,提升产品展示和产销对接功能,给予适当补助。鼓励引导电商企业开辟贫困地区特色产品线上线下销售专区,打造本地优势产业、名优产品销售,促进农村产品线上线下销售的融合发展,给予适当补助。
二、支持方式、标准
(一) 支持方式。按照《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晋商建函〔2019〕438号),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和单位予以直接补助。
(二)项目实施期限。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期内(2019年至2021年),项目建设基本完成或已完工且通过竣工验收。
(三)支持比例及标准。专项资金支持产地预冷仓储中心、低温加工仓储配送中心、农产品加工中心比例不超过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最终有效总投资的50%。单个申报实施主体可以申报多个支持方向的建设项目,但支持总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产地商品化预处理设施建设、发展冷链物流、溯源监测设施建设支持比例不超过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最终有效总投资的50%。
提升标准化和品牌化水平、产销对接及宣传推广和提升供应链末端销售网络建设给予适当补助,最高支持比例不超过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最终有效总投资的30%。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条件
1.依法在武乡县辖区注册或有实体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会计核算,依法经营和纳税。
2.有独立、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
3.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信用记录良好。
4.具备承担并完成申报项目的能力。
5.申报企业承诺接受县财政局和县商务中心的监督管理。及时上报工作进度及统计报表,配合开展调研工作,接受审计、财政部门或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的审计考核工作。
6.符合本政策规定支持对象及范围要求。
(二)申报程序
面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征集,企业自愿申报。
1.实施主体申报程序。项目实施主体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送县商务中心。
2.县财政局、县商务中心组织专家制定项目评审标准,召开评审会进行评审,根据项目评审,拟定支持项目和支持资金。
3.评审结果上报武乡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拨付补助资金。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项目实施乡(镇)政府出具的项目推荐文件及具体项目的综合评价意见。
(二)项目申报材料
1.封面;
2.《项目申请表》;
3.《投资预算明细表》;
4.《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5.推动农产品电商供应链项目责任承诺书;
6.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和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7.经审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当年新设企业提供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8.项目已完成投资证明:包括项目有关合同协议(复印件),项目支出有关财务入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单据,如已付款证明或已取得发票证明(复印件);
9.涉及须由发改、国土、规划、建设、环保等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须提供相关批准文件或意见复印件。
10.生产许可证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
11.申报实施主体需提供相应的协议、证明材料。
(1)规模收储并进行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加工和配送证明;
(2)农产品冷藏仓储能力证明;
(3)溯源免费服务三年协议,2个以上不同农村产品类目书面证明;
(4)农村产品制定标准化或全国知名的农产品品牌证明;
(5)产销对接及宣传推广相关活动相关证明及宣传数据包或宣传影像资料证明;
(6)农产品供应链末端销售相关证明。
12.第三方出具的项目资金专项审计报告(包括项目投资总额、符合支持范围的投资额及已完成投资额等)(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均以书面形式,统一采用A4纸双面印刷,统一编排页码,编制目录,按上述材料内容顺序装订成册(胶装),复印件需加盖相应企业的公章,于2021年4月14日下午6点前,一式五份报送至县商务中心办公室。
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355-6390931;
县商务中心邮箱:sxwxsw@126.com;
县商务中心联系电话:0355—6382240。
附件: 1.企业申报材料
武乡县商务中心 武乡县财政局
2021年4月7日